109-1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暫緩入境學生繳交校內宿舍宿費保留床位注意事項如下:

已申請校內宿舍而尚未入住之暫緩入境學生

請於宿舍床位分配名單公告後7日內至宿舍管理系統點選「確定入住」,並最遲於開學日當週完成109-1學期宿費繳交,得保留宿舍床位;如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繳費,視為放棄入住,床位將分配予候補同學,109-2學期視床位狀況將優先分配。
 

現已為校內宿舍住宿之暫緩入境生

  1. 有保留床位意願者,請最遲於開學日當週完成宿費繳納。
  2. 無保留床位意願者,請委託代辦退宿手續(須持委託書),清空床位完成退宿程序後,將退還宿舍押金,109-2學期視床位狀況將優先分配。
  3. 無法委託代辦清空床位並完成退宿程序者,視同有保留床位意願,請最遲於開學日當週完成宿費繳納。

 

※保留床位未完成宿費繳納,或未委託代辦退宿手續清空床位完成退宿者,系統將有欠費紀錄,未來畢業程序會受影響無法通過。

 

注意:上述已繳交宿費保留床位者,不得要求退還未住宿期間之宿費,學期中間同學如決定退宿,清空床位、完成退宿程序,退費將從申請退宿日起以週計算退費。

祝 學安
學生住宿服務組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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